|
3.调脂治疗: ACS患者包括血管重建治疗的患者,出院后应坚持口服他汀类降脂药物和控制饮食,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(LDL-C)目标值<2.59mmol/L(l00mg/dl),糖尿病合并ACS患者应将LDL-C降至2.07 mmol/L(80mg/dl)以下。他汀类药物治疗除调脂外,还有延缓斑块进展,使斑块稳定和抗炎等有益作用。LDL-C达标后,单独出现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(HDL-C)<1.04mmol/L(40mg/dl)或同时存在其他血脂异常,特别是甘油三脂(TG)>2.26 mmol/L(200mg/dl)的患者,可小心加用贝特类或烟酸类药物。如他汀联合贝特类时,最好选微粒化非诺贝特,两类药均应用小剂量。戒烟、减轻体重、减少饱和脂肪和胆固醇摄入和增加不饱和脂肪摄入、规律运动,有助于升高HDL-C,生活方式治疗未能达标时加用药物治疗,选用贝特类或烟酸类,应严密监测转氨酶及肌酸激酶等生化指标,及时发现药物可能引起的肝脏损害和肌病。 4.ACEI:ACS合并糖尿病都属于高危患者,无禁忌都应使用ACEI。如不能耐受可服ARB,ACEI中雷米普利、培哚普利证据较确实,临床常用的ACEI均可选用。 改善预后的药物无禁忌应长期应用。患者出院后来社区复查,出院时开的药物不一定每种都有,除氯吡格雷不能随意换用或停用外,原则上可在同类中选择换用。 控制缺血症状:如硝酸酯类、β受体阻滞剂和钙拮抗剂 长效硝酸酯类即5单硝基类适于ACS出院后治疗。控制心绞痛发作,一天一次或一天二次口服,用药时应注意给予足够的无药间期,以减少耐药的发生。硝酸酯类属控制症状药物,与改善预后的药物不同,如患者已行有效的血运重建,长期无症状,也可逐渐停用。 钙拮抗剂: 钙离子拮抗剂控制进行性缺血或复发性缺血。ACS,除变异性心绞痛外,在没有联合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,应避免使用快速释放的短效二氢吡啶类,所有钙离子拮抗剂在ACS获益主要限于控制缺血症状,因此建议将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作为硝酸酯和β受体阻滞剂后的第二或第三选择。不能使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,可选择减慢心率的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。 控制主要危险因素:控制血糖能减缓动脉粥样硬化的发展,降低心血管事件发生风险。糖尿病患者严格控制血糖水平[糖化血红蛋白(HbAlC)<6.5%] 。因ACS出院后如出现低血糖所造成的危险比一过性高血糖还要大,所以原则上是在不出现低血糖的情况下尽量血糖达标。 糖尿病患者的血压应控制在<130/80mmHg。 鼓励患者戒烟,同时还应当鼓励与患者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戒烟,以强化戒烟效果和降低被动吸烟的危险。肥胖的患者应当减重,重点是强调控制饮食和适当运动。 总之,糖尿病合并ACS的患者一定要坚持规范的综合治疗,以改善长期预后。
上一页 [1] [2] |